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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粉密度试验
日期:12/21/2012 11:21:15 PM 点击: 次
T 0352—2000
1目的与适用范围:用于检验矿粉的质量,供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汁算使用,同时适用于测定供袢制沥青混合料用的其它填料如水泥、石灰、粉煤灰的相对密度。
2仪具与材料
(1)李氏比重瓶:容量为250mL或300mL,如图T0352-1所示。
(2)天平:感量不大干0.01g。
(3)烘箱:能控温在105℃±5℃。
(4)恒温水槽:能控温在20℃±0.5℃。
(5)其它:瓷皿、小牛角匙、干燥器、漏斗等。
3试验步骤
3.1将代表性矿粉试样置瓷皿中,在10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一般不少于6h),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后,连同小牛角匙、漏斗一起准确称量(m1),准确至0.01g,矿粉质量应不少于20%。
3.2向比重瓶中注入蒸馏水,至刻度0~1mL之间,将比重瓶放入20℃的恒温水槽中,静放至比重瓶中的水温不再变化为止(一般不少于2h),读取比重瓶中水面的刻度(V1),准确至0.02mL。
3.3用小牛角匙将矿粉试样通过漏斗徐徐加入比重瓶中,待比重瓶中水的液面上升至接近比重瓶的最大读数时为止,轻轻摇晃比重瓶,使瓶中的空气充分逸出。再次将比重瓶放入恒温水槽中,待温度不再变化时,读取比重瓶的读数(V2),准确至0.02mL。整个试验过程中,比重瓶中的水温变化不得超过1℃。
3.4准确称取牛角匙、瓷皿、漏斗及剩余矿粉的质量(m2),准确至0.01g。
注:对亲水性矿粉应采用煤油作介质测定,方法相同。
4计算
按式(T0352-1)及式(T0352—2)计算矿粉的密度和相对密度,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
ρf= (T0352-1)
γf= (T0352-2)
式中:ρf——矿粉的密度(g/㎝3);
γf——矿粉对水的相对密度,无量纲;
m1——牛角匙、瓷皿、漏斗及试验前瓷器中矿粉的干燥质量(g);
m2——牛角匙、瓷皿、漏斗及试验后瓷器中矿粉的干燥质量(g);
V1——加矿粉以前比重瓶的初读数(mL);
V2——加矿粉以后比重瓶的终读数(mL);
——试验温度时水的密度,按附录B表B-1取用。
5精密度或允许差:同一试样应平行试验两次,取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两次试验结果的差值不得大于0.01g/㎝3。
条文说明:
原《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JTJ 054—94)中有两个试验方法测定密度,T 0203用比重瓶,介质用蒸馏水(与国标同);T0204用李氏比重瓶,介质用煤油。原条文说明中解释T0204用煤油的原因是,石料中含有水溶性物质时用蒸馏水做介质有局限性。考虑到沥青混合料的矿粉一般为石灰石粉,日本试验方法也规定用蒸馏水。为简便起见,本方法规定统一采用蒸馏水。当然也可用煤油,方法是一样的,所以条文中加了一条注,规定对亲水性矿粉应用煤油作介质测定。
由于矿粉容易沾在瓷皿、牛角匙、漏斗等器件上,所以测定时应采用减量称重法。比重瓶中体积的差为矿粉的实际体积,故用计算得到的密度计算对水的相对密度时应除以试验温度时水的密度,即使采用煤油测定,也是除以同温度时水的密度而不是煤油的密度,请使用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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